刑法非法私藏槍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1W
一、最新刑法非法私藏槍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私藏槍支罪的立案標準是: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二、非法私藏槍支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沒有非法私藏槍支罪的詳細案情的話,沒辦法準確的去回答量刑標準,因爲法律上對本罪規定的最輕的處罰是管制,最重的處罰是7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處理,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的,也應該在法定範圍內適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