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追訴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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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追訴時間是多久?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追訴時間是多久?

挪用特定款物罪追訴時間主要是十年。因爲根據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87條規定,追訴時效有以下四種期限:

1、法定最高刑爲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就是說,刑法對該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規定的刑罰,最高刑不超過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內沒有追究刑事責任的,期滿後不再追究。這裏規定的“法定最高刑”,既不是應當對罪犯判決的具體刑期,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質和情節,與其所犯罪行爲相對應的刑法分則條文規定的處刑檔次中的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法律對某一種犯罪規定的最高刑,而是某種犯罪中與犯罪行爲基本相適應的某一檔刑罰的最高刑。

2、法定最高刑爲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這裏對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的追訴時效特別規定了例外情況,主要是考慮應當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有些是罪惡深重、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影響巨大,對犯罪分子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憤,所以規定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可以不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但其前提條件是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擴展資料:

追訴時效法定情況:

我國刑法分則條文中對法定刑的規定包括幾種不同的情況:

在一種犯罪有幾個量刑幅度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犯罪的實際情況確定追訴時效期限的長短,即犯罪符合哪一個量刑幅度,就應當以那個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的期限。

不受追訴時效限制的情況。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時效中斷。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在一般情況下,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但是,如果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很多地區會因爲地理或者氣候的原因發生災害而必須要有國家出面撥出物資來支援,如果此時還有人將這些物資都侵佔就是一種危害公益的行爲,構成犯罪的同時還會被設定十年的追訴期,只要在十年之內找到證據指控或者直接抓捕都是要接受三年以上的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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