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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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刑事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①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②殘疾賠償金(60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③殘疾賠償金(75週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二、刑事附帶民事審理期間是多久?

附帶民事訴訟也應當在刑事審判的期限內完成,一般爲兩個月期限,最遲不超過三個月。案情複雜的可申請延長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爲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纔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具備的條件

1、原告必須是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即法律中所說的被害人。所謂被害人是指其實體權利遭受犯罪行爲直接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賠償數額和事實理由。而被告是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

3、被害人的損失爲物質損失,且是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爲之間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不會因爲當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就有什麼不一樣的了,在有些刑事案件當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確認殘疾賠償金或其他賠償的時候都不能空口無憑,索賠殘疾賠償金的前提條件是有傷殘鑑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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