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政府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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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我國各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確實存在着差異,當然,我們國家也在努力的改變這種現象。實際生活當中,政府徵收土地是比較常見的事情,由於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不一樣,那麼他的補償標準也不一樣,很多人想了解。蘭州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蘭州政府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一、蘭州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土地共分爲兩類:

一類區片範圍:北山城市規劃區範圍外部分(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大浪溝村、鹹水溝村、馬家溝村、青山村、青石灣村、上坪村、石溝村、楊家灣村);鹽場路街道(草場街村、上川村、石門溝村、亭子村、鹽場堡村、鹽場路街道);草場街街道;廣武門街道;靖遠路街道)。

補償標準:水澆地:126030元/畝;旱地:100825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南山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外部分(伏龍坪街道(頭營村、二營村、三營村、民族村、卓家溝村、紅溝村、伏龍坪街道);東崗街道(大窪山村、長窪山村、東崗街道);拱星墩街道(拱星墩街道、拱星墩村);焦家灣街道;五泉街道)。

補償標準:水澆地:77992元/畝;旱地:62394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爲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爲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二、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相關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覈評估。對複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透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首先,在這邊,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蘭州政府徵地補償,他是劃分爲不同的區域的,比如說有一級的區域它的補償標準以及二級區域的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的也可以諮詢一下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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