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水斷電逼迫養殖場拆遷 - 鉅額損失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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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逼迫養殖場拆遷,鉅額損失誰來買單?

隨着關於大氣污染防治政策的出臺,全國範圍內,掀起了防污治污的運動。農村養殖場由於其經濟能力不夠強、治污條件不過關,往往被批量關停,拆遷糾紛案件時有發生。中小型養殖場或個體養殖戶在治污風潮中,最先遇到整治。

愛土拆遷律師團就接到了不少養殖場經營者的拆遷法律諮詢,各種違法徵收行爲層出不窮。今天我們講講其中的一種——斷水斷電,強制拆遷養殖場。

獲得審批的5000平養殖場面臨強制拆遷,斷水斷電後,5萬隻蛋雞“喝水難”

作爲養殖場拆遷戶,你一定聽到過或者遇到過斷水斷電的情況。因爲斷水斷電是拆遷方逼迫拆遷的直接有效手段之一。

山西太原霍先生在90年代國土部門、規劃部門、畜牧部門等申請用地建設養殖場。發展至今,霍先生的養殖場規模達到了5000平雞舍廠房,養殖5萬隻蛋雞,年產值到達2000萬餘元。

因養殖規模較大,產生了一定污染。霍先生的法律意識也很強,他從建設一開始便向環保部門申請環境影響評價,並獲得了環保部門的審批。該養殖場同時獲得了政府每年發放的養殖補助款。

在近年來禁養的大背景下,當地要求霍先生的養殖場關停並搬遷,但是針對於補償之事卻閉口不談。

根據當事人要求,爲保護當事人隱私,不提供其養殖場圖片

在多次和政府協商之後,給出的方案是先關停、先搬遷,再談補償。

霍先生明白,這樣做,他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很大的。相當於地方開了一張空頭支票,最終的補償很難落到實處。霍先生選擇了觀望,一直沒有簽訂協議也未關停搬遷。

而最終,政府一紙通知即將養殖場斷水,由於養殖數量很大,每天的用水量也很大,不得已情況下只能從其他處購買用水,幾乎每天的成本會增加3000多元,一個月便是10萬餘元,給養殖場帶來了鉅額的損失,並且停水狀態一直持續了好幾個月至今。5萬隻蛋雞“喝水難”。

拆遷中,徵收方強制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合法嗎?

這當然是違法徵收行爲。

根據法律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行政相對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霍先生的養殖場在合法經營並未拖欠水費的情況下,徵收方直接強制斷水,是完全違法的。給養殖場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徵收方承擔。

斷水造成的損失在實際中一般很難計算,而且根據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主張該損失的證據舉證責任是原告。所以在實際中,應當收集和儲存好斷水後購買用水的收據和發票,以及運輸的相關憑證,以主張該實際損失。

養殖場如何積極維護合法拆遷權益?

一般情況我們可以透過下列方法來維權:

首先,向市、縣人民政府辦公廳申請資訊公開,包括禁養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補償相關標準的檔案;

其次,可以針對停水通知,向上級機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對申請資訊公開的結果不服申請行政複議;

最後,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在法院公正審理的情況下,應當判決斷水的行政行爲違法,應當撤銷。對於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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