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 - 公攤面積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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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安置房,公攤面積多少才合理?

拆遷安置房,公攤面積多少才合理?

多層住宅樓,公攤係數在10%-15%之間;小高層住宅,公攤係數在15%-20%之間;高層住宅,公攤係數在20%-25%左右。

對於房屋面積的類型主要可以分爲三類,即房屋的建築面積、房屋套內的使用面積以及公攤面積。房屋的建築面積就是建築物每一層水平面積的總和、房屋套內的使用面積主要指的是房屋使用者能夠自己使用的面積、公攤面積主要指的就是每層所有住戶之間共同分攤的這一層所有公用建築面積;房屋的公攤面積和房屋套內使用面積共同構成了建築面積。公攤面積主要包括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道、公共門廳和過道、變電室、設備間、值班警衛室、地下室、整棟建築服務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以及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這也就導致爲什麼很多被徵收方在實踐中認爲自己房屋面積變小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公攤面積的存在,由於我國對於拆遷安置房的面積是否包括公攤面積這一事項並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因此各地的實踐標準不同。

二、買安置房的風險有什麼

1、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爲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

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爲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爲合同的履行設定障礙。

安置房是我國的共有財產,相關的當事人在售賣和出售這類房屋時,應簽訂相關的買賣合同。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相關的房屋價格和房屋歸屬進行相關的註明。一旦產生房屋糾紛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進行訴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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