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來源爲徵用說明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一、土地使用權來源爲徵用說明什麼?

土地使用權來源爲徵用說明什麼?

土地使用權來源爲徵用說明徵用後的土地國家可以透過出讓、劃撥等方式將土地使用權交土地使用者進行使用。

(一)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二)國土資源部公佈新版土地徵用補償標準

爲了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使他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國土資源部日前發佈了《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確定了徵地補償標準。根據這個指導意見,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耕地的最低統一年產值標準,並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執行。制訂統一年產值標準必須考慮。第二十七條規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

徵用土地是國家爲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一定補償的行爲。按目前的規定,一是城市建設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內統一規劃、統一開發成建設用地需要徵用土地的,可以由縣、市人民政府實行統一徵用。二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外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項目確需單獨選址的,國家可以單獨爲其辦理徵用土地。

綜上所述,如果說農民們拿到了相關的憑證後就可以合法的得到土地使用的權利了,但是人們手中的證件中會標明這些土地的來源可能是徵用的,就說明了這些土地是國家主體透過特殊的程序將土地賦予給農民的,而這些土地會面臨被國家徵收的可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