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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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現代社會的不斷髮展和不斷的進步,我國現代社會中往往會出現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情況,轉讓土地使用權也可分爲兩種,一種是有償轉讓即租賃,另一種是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今天給大家介紹的就是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那麼,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呢?下面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

一、增值稅

稅收政策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第(二)項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衆爲對象的除外。”

1. 母公司A向其子公司B無償劃轉土地使用權屬於增值稅的納稅範圍,需要視同銷售需要繳納增值稅。

2. 母公司視同銷售的銷售額按以下方法確定:

(1)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爲: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 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二、企業所得稅

稅收政策

《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09號)(以下簡稱“《通知》”或“109號文”)“對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業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業之間按賬面淨值劃轉股權或資產,凡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爲主要目的,股權或資產劃轉後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被劃轉股權或資產原來實質性經營活動,且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未在會計上確認損益的,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進行特殊性稅務處理:

1.劃出方企業和劃入方企業均不確認所得。

2.劃入方企業取得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劃轉股權或資產的原賬面淨值確定。

3.劃入方企業取得的被劃轉資產,應按其原賬面淨值計算折舊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產(股權)劃轉企業所得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0號)規定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間,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賬面淨值劃轉其持有的股權或資產,母公司沒有獲得任何股權或非股權支付。母公司按衝減實收資本(包括資本公積,下同)處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資處理。

母公司A向其全資子公司B 無償劃轉土地和房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年度彙算清繳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劃出方母公司A暫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1)B公司爲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資產劃轉具有合理商業目的、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爲主要目的;

(2)土地使用權劃轉後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該資產原土地使用權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3)資產劃轉完成日的確定方法:指土地使用權劃轉合同(協議)或批覆生效,且交易雙方已進行會計處理的日期。

(4)雙方需簽訂資產劃轉協議,劃轉協議中需規定:劃出方母公司A按照土地使用權的賬面淨值劃轉給子公司B。

(4)劃出方母公司A和劃入方子公司B會計賬面均不確認該項劃轉的損益。

(5)子公司B在接受劃入的土地使用權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該項土地使用權。

(6)在該項土地使用權劃轉完成後12個月內,劃出方A和劃出方B的任何一方不得發生生產經營業務、公司性質、資產或股權結構等情況變化。

三、土地增值稅

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第138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爲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第6號)第二條規定:“ 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爲。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爲。”

《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四條規定:“關於細則中'贈與’所包括的範圍問題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透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於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重慶市地方稅務局2014年第9號)規定,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無償劃轉(調撥)房地產,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是指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

(1)母公司A向子公司B無償劃轉土地使用權不屬於條例規定的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行爲,應屬於以其他方式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按規定應徵收土地增值稅。

(2)但是部分地方出臺不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明確政策,如重慶,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無償劃轉(調撥)房地產,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實際操作時應瞭解地方稅務機關的相關政策。

四、契稅

稅收政策

《關於進一步支援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7號) “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之間,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免徵契稅。”

五、印花稅

稅收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第11號)“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綜上所述,在我國現代法律中是有關於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相關介紹的,當我們進行交易時,我們通常回籤合同或者立下有限字據當作證件,當我們在此問題中遇到問題時,應該主動尋求法律的援助,以上就是對於無償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哪些稅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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