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答辯商標無效 - 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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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答辯商標無效,流程是怎樣的

如何答辯商標無效,流程是怎樣的?

1、分析原因;檢視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分析申請人的無效宣告的理由和證據,針對性的提交書面答辯理由和相應的證據材料。

2、準備答辯材料與證據。

建議答辯人按以下順序擺放裝訂好答辯書件,具體無效宣告答辯材料清單如下:(一式兩份)

(1)、《無效宣告答辯書》。

(2)、答辯材料目錄。

(3)、《商標代理機構委託書》(若是委託代理機構辦理需準備,自行辦理無需準備)。

(4)、爭議初步審定公告頁和註冊公告頁複印件。

(5)、證據目錄及證據材料。

(6)、商標委無效宣告通知書原件和商評委寄送無效宣告通知書的信封。

答辯人需要在提出無效宣告答辯後,有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答辯書中聲明,並自提交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視爲放棄補充證據材。

3、提交答辯書件至商評委;答辯人需在收到無效宣告答辯通知書以及無效宣告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天內,向商標局提交書面答辯書件和相應證據。

4、商評委作出裁決。並不是所有的被駁回的商標都有申請無效答辯的意義,如果企業的商標是因爲與已經註冊的商標重複而導致被駁回,那麼企業再去申請商標無效答辯也不會獲得該商標,就算是商標被搶注了,如果對方已經獲得了商標的使用權,企業也很難再搶回商標了,所以爲避免時間的浪費,企業需要實現瞭解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無效答辯。

二、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流程

(一)、商標局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複審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商標被判定無效說明不符合商標認證的條件,被判無效後申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答辯申請,答辯需要準備答辯的資料,將原因寫詳細,並且提供相關的證據,提交給商評委後,等待最後的裁決,如果商評委判定答辯無效,說明商標不符合認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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