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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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

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是怎樣的

外籍人員個稅起徵點提高到4800元,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對於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個人,其納稅義務的判定,是以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時間和任職受僱機構的具體情況來判定的:

1、居住時間不超過90天或183天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不超過90日或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不超過183日的個人,由中國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是由該僱主的中國境內機構負擔的工資薪金,免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居住時間超過90天或183天但不滿1年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工作超過90日或在上述協定規定的期間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日的個人但不滿一年的個人,其實際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僱主支付和由境外企業或個人僱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3、居住時間滿1年但不超過5年納稅義務的判定:

在中國繳納無住所但在繳納居住滿1年而不超過5年的個人,其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由中國繳納企業或個人僱主支付和由中國境外企業或個人僱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其臨時離境工作期間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僅就由中國境內企業或個人僱主支付的部分申報納稅。

對在1個月中既有中國境內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也有在臨時出境期間由境內企業或個人僱主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應合併計算當月應納稅,並按稅法規定的期限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4、居住時間超過5年納稅義務:

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是指個人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滿5年,即在連續5年中的每一納稅年度內均居住滿1年。

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滿5年後,從第6年起以後各年度中,凡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應當就其來源於境內、境外的所得申報納稅;凡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則僅就該年內來源於境內的所得申報納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羣體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徵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徵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佔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上述介紹了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政策。外籍人員不屬於我國公民,但也要依法納稅。納稅是每個人在我國境內工作的人的義務,也是稅務法律的公平公正的體現,確保納稅羣體的全覆蓋,保障國家根本利益不受損。小編最後提醒大家,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因此提醒大家按時足額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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