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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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建築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仲裁條款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發生的爭議依法請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受理。

仲裁機構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後,認爲符合受理條件,決定立案進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開始,是仲裁機構開始行使管轄權的標誌。

3、開庭和裁決。

開庭是仲裁庭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蔘加下,對仲裁請求進行實體審理和裁決的活動。開庭是仲裁活動的實質階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裁決是指仲裁庭在實體上對當事人權利義務作出裁斷。裁決是仲裁審理的最終程序,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建築合同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三、可以撤銷建築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書的情形有哪些?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四、不執行建築合同糾紛仲裁裁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可以,建築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

7、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建築合同糾紛申請仲裁處理的,最主要的要求是需要有仲裁協議,而且在仲裁申請書中要表明個人的仲裁請求,仲裁庭受理了關於建築合同糾紛的仲裁申請以後,審理的期限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出具的仲裁裁決書也不能上訴,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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