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理由

來源:法律科普站 5.33K
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理由
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理由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指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或者說是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權的期限內,作品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著作權期限屆滿,就喪失著作權,該作品便進入公共領域,不再受法律保護。 我國對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保護期分別加以規定。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永久受到法律保護。發表權的保護期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相同。作爲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終止後,其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仍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是有限制的,根據著作權主體和作品性質不同,其保護期限有所區別: (一)作品的作者爲公民,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爲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後50年。作者死亡後,其保護期以作者死亡後次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屆滿。 (二)法人、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予以保護。 (三)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以及攝影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爲50年,截止(四)合作作品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但50年的計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後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時間爲起算點。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經確定,則適用著作權法的一般規定。 (六)圖書出版單位的專有出版權。合同約定,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合同期滿可以續簽。 (七)錄音、錄像作品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該作品首次出版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廣播、電視節目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播放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