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拆遷分戶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7W
農村宅基地子女分戶
根據《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子女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農村居民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分戶持相關材料向當地派出所申報。1、結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
2、離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
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
1、結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
2、離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
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