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繼承遺產糾紛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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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繼承遺產糾紛調解
繼兄弟姐妹間能繼承遺產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繼子女並不當然的享有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只有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的情況下,繼子女纔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同時還規定,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因繼兄弟姐妹之間的撫養關係而發生,沒有撫養關係的,不能互爲的二順序繼承人;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其實是爲了更好對死者的遺產進行繼承。按照規定,在法定繼承中,一般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遺產,當然,不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喪失了繼承權的,那麼纔會輪到第二順序繼承人來繼承死者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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