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確定沒事但雙方協商不成交警會扣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交通事故對方確定沒事但雙方協商不成交警會扣車嗎
交通事故對方確定沒事但雙方協商不成交警會扣車嗎
1、交通事故調解不成是否扣車需要看對方是否申請財產保全。一般除了執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其他人是不能扣留車輛的,如果雙方對交通事故賠償有爭議的,應該及時報警處理。
2、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39條的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同時,該規定第五十八條規定,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3、因此,車主可以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申請取回車輛。但是,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對方準備去人民法院起訴的話,有可能先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則會查封扣押的涉事車輛。如果已經查封的話,則無法取回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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