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後公司財產可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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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後公司財產可否轉讓
股權質押後股東可以分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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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是指公司的股東將他所佔有的股份進行抵押擔保,那麼就有很多人要問,股權質押後股東可以分紅嗎?對股東的其他權利又有什麼影響呢?有哪些法規對股權質押做了相關規定?下面就請跟着律師365的小編來了解股權質押吧。


一、什麼是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爲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爲標準,可分爲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爲股權質押。


二、股權質押後股東可以分紅嗎


股權質押只是限制了股權的處分,如轉讓或贈與,並不影響股權本身所代表的股東權利,如投票權、分紅權等。


三、股權質押相關法規


中國《公司法》對股權質押缺乏規定。真正確立了中國的質押擔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擔保法》,其中包括關於股權質押的內容。200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物權法》再次明確股權可以質押。


《擔保法》第七十五條(二)項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質押。《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可以轉讓的股權可以出質。另外,1997年5月28日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將其股權質押給債權人”予以特別確認。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物權法》關於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登記程序的規定與《擔保法》不一致。因《物權法》頒佈在後,目前股權質押的法律實踐操作以《物權法》爲準。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經審批機關批准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准的股權變更無效。未經登記機關登記的則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小編在上文解答了股權質押後股東可以分紅嗎這個問題,從上文可知,股權質押是不影響股東參與公司的分紅和投票權等的權利,只是將股份作爲擔保而抵押,限制了對股份的處理權。而股權質押也必須在有關部門進行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齊齊哈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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