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自願離婚流程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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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自願離婚流程怎麼走
雙方自願離婚流程怎麼走
協議離婚的流程:
    1、當事人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初審;
    3、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4、30天離婚冷靜期屆滿申請發給離婚證;
    5、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6、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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