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訴訟裁定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撤回訴訟裁定書
關於撤回訴訟保全裁定書是怎樣的,以下爲我的解答:撤回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人:
申請事項
請求撤回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事實和理由
前承貴院做出( ) 字第 號民事裁定書,准許申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於 年 月日向貴院提出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查封了 所有的車牌號 車。今因申請人與對方達成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並已履行完畢。財產保全的事由已消除,申請人特向貴院請求撤回上述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予以批准。
此致
市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