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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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的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的
1、在股東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時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中包括應該有50人以下的股東;公司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股東沒有出資,公司就不可能設立。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4、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綜上所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是隻有一個股東的公司。股東能不能是自然人也能不能是法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的責任,公司的股東原則上不承擔責任。如果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話,則需要承擔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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