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撫養權變更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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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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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權變更協議書
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甲方: (男方基本資訊) 身份證號: 電話: 住所: 乙方: (女方基本資訊) 身份證號: 電話: 住所: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協議離婚,現就雙方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權等相關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的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被扶養人(基本資訊),原由男方撫養。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兒子隨女方生活,其撫養權歸女方。 二、被扶養人的撫養費及支付方式 1 、撫養費: 從 ________年 ___ 月 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給 _________ 方 _________ 元作爲孩子 _________ 的撫養費(直至滿十八歲週歲)。
2 、男方應於每月的 1 - 5 日前將撫養費匯至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三、探視權 1 、男方對孩子享有探望權。 2 、探望時間及方式:
。 3 、探望之前,必須先經與女方電話聯繫。探望期間,要保證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學習。 四、如遇其它未盡事宜或應時事宜,按照一切有利於孩子的原則,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派出所辦理孩子的戶口遷移手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