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怎樣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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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怎樣收集證據
消費者怎樣收集證據
消費者提出消費者權益爭議糾紛的訴訟時,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
一、根據消費者權益爭議糾紛特點,應着眼於以下幾方面的證據收集;
(1)反映當事人法律關係的形成、發展的證據材料,如商品的購貨發票、接受服務的票據、加工承攬、保管合同的檔案;
(2)反映損害事實存在的證據,如有產品質量問題的樣品、標的物檢驗鑑定結論等;
(3)能夠證明經濟損失情況的材料,如損失清單、單據、現場勘查記等。
鑑於消費者對某些製造過程較爲複雜的產品不甚瞭解,很難提出證據證明被告的過錯,爲充分保護消費者行使訴權,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原告只須證明其損失是由於產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賠償要求。
消費者向舉證通常採用的方法是;提供證人。說明證人的身份和可以證明的事實。提交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書證和物證應當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筆等;提交外文書證,應附中文譯本。
二、關於舉證的期限,一般當事人提出主張後,應當在以後,法庭審理終結前提出證據。對於當事人一時不能提交證據的,應根據具體情況,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確有困難的,應在指定期限屆滿之前,向申請延期,延長的期限由決定。
三、現就其中的關鍵一環———證據的留存,特做如下提示;
1、發票。發票是行政、司法機關及“消協”受理消費投訴的首要條件,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真實、有效。一般來說,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及客戶的真實名稱、購買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當日時間、商品規格及數量、單價(或提供服務的種類),以及經營者的公章、經手人的簽字或蓋章等項內容。尤其須注意的是如果商家所提供票據不正規(如簡易收據等)或有加蓋公章,消費者有權拒收。
2、使用說明書。商品使用說明書或服務提示說明書是指詳細闡明該商品的使用方法或接受此項服務所應注意的事項的規範性文字材料。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在其內外包裝中注意查找、覈對、及時留存,並應當檢視是否與所購商品和型號、品種相匹配;在接受商家所提供的某種服務時,應注意其文字承諾是否與實際內容相符。
3、合格證。商品合格證是證明某種商品達到設計和製造標準和要求並透過檢驗的憑證。作爲衡量商品質量的重要文字依據,一般商品都應隨其內包裝附帶,尤其是家電、摩托車等大宗商品的合格證,因其對保證該商品的安全使用及避免人身傷害至關重要,所以消費者在認購和使用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妥善保管、留存,以備不測時援用。
4、保修卡。保修卡是方便消費者維修商品的憑證和依據。一旦在保修期內商品出現了質量問題,消費者須持卡到生產廠家所指定的聯保單去維修;在接受上門的維修服務時要注意覈對服務人員的證件與保修卡上的提示是否相符。維修結束時,還應要求維修單λ在保修卡上如實填寫修理時間、項目及修理人員姓名等,這是目前衆多維修投訴中請求賠償的最大證據點所在。
此外,消費者在依時還應知曉,消費投訴有多條途徑可供選擇,如與營銷商協商;請求消協調解;向相關部門申訴(質檢、衛生、工商等);提請仲裁機關仲裁;向提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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