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控制者是否可以向其他人提供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的特定個人資訊

來源:法律科普站 8.14K
資訊控制者是否可以向其他人提供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的特定個人資訊
資訊控制者是否可以向其他人提供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的特定個人資訊
資訊控制者可以向其他人提供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的特定個人資訊。《民法典》規定,資訊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儲的個人資訊;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個人資訊,但是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條
資訊收集者、控制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儲的個人資訊;
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個人資訊,但是經過加工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資訊收集者、控制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存儲的個人資訊安全,防止資訊泄露、篡改、丟失;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資訊泄露、篡改、丟失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依照規定告知被收集者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