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壞監管秩序罪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破壞監管秩序罪判幾年三年以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毆打監管人員的(二)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三)聚衆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的(四)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的。 秩序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罪判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