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爲您解答 - 家暴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都會受到家庭暴力,給自己的身體和精神造成了極大的損害,那麼你知道家暴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下面爲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一、家暴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一)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二)被對方家暴的證據;
(三)住房證據材料;
產權證、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四)子女狀況;
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五)夫妻財產清單證據。
二、因家暴起訴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無過錯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精神損害主要是根據行爲人的主觀惡意、情節、醫學鑑定結果等因素進行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家暴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由於一方家暴而導致夫妻雙方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時,要先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再分割。夫妻個人財產一般不會參與夫妻的財產分割流程。通常情況下,只有夫妻的共同財產纔會參與財產分割。
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家暴的一方屬於過錯方,人民法院會考慮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等因素,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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