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如何收費?
律師如何收費?
目前律師費的收費方法,主要有三種:
計件收費。如簡單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金額比例收費。
按工作小時計時收費。
具體收費辦法及數額,由雙方在《聘請律師合同》中約定。
您應當提供的情況和證據
您在聘請律師時,應當向律師如實陳述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聘請律師的要求,並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
委託事項的概況及產生過程。
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爭議。
與委託事項事實有關的證據和線索。
委託律師的主要要求。
承辦律師提示需要您提供的其他材料。
合同應當明確。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一、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不超過2000元或計時收費;
2、審查起訴階段:不超過3000或計時收費;
3、審判階段:不超過8000元或計時收費;
4、刑事自訴案件:不超過6000或計時收費;
5、重特大和疑難複雜的刑事案件,協商議定收費標準,不超過最高標準的5倍。
6、附帶民事部分,另加收費。
二、辦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係或財產標的在10萬元以內的,每件500 ~ 3000元
2、10萬 ~ 100萬元部分………………… 2.5%
3、100萬 ~ 500萬元部分………………… 1.5%
4、500萬 ~ 1000萬元部分………………… 1 %
5、1000萬 ~ 5000萬元部分……………… 0.5%
6、5000萬元以上部分…………………… 0.25%
三、代理各類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準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減半收費。
四、代理各類申訴案件
每件500 ~ 3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上述標準收費。
五、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或擔任法律顧問:可根據需要實行協議或計時收費。
六、有關計時收費的規定
(一)辦理各類案件的計費參考時間。
1、辦理訴訟案件:
(1)查閱案卷材料………………………5小時
(2)查閱案件相關資料(每次)………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4小時
(6)庭前準備工作(每案)………8 ~ 10小時
(7)出庭……………………………4小時起算
(8)代爲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3小時
(9)代爲提出上訴………………………2小時
2、辦理非訴訟業務:
(1)提供法律諮詢…………………1小時起算
(2)辦理其他非訴訟業務…………2小時起算
(二)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爲4小時。
(三)計時收費檔次劃分:
第一檔:100 ~ 200 元/小時
第二檔:200 ~ 400 元/小時
第三檔:400 ~ 600 元/小時
第四檔:600 ~ 800 元/小時
第五檔:800 ~ 1000元/小時
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司法廳閩價[2002]費118號檔案規定)
一、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不超過2000元或計時收費;
2、審查起訴階段:不超過3000或計時收費;
3、審判階段:不超過8000元或計時收費;
4、刑事自訴案件:不超過6000或計時收費;
5、重特大和疑難複雜的刑事案件,協商議定收費標準,不超過最高標準的5倍。
6、附帶民事部分,另加收費。
二、辦理民事、行政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係或財產標的在10萬元以內的,每件500 ~ 3000元
2、10萬 ~ 100萬元部分………………… 2.5%
3、100萬 ~ 500萬元部分………………… 1.5%
4、500萬 ~ 1000萬元部分………………… 1 %
5、1000萬 ~ 5000萬元部分……………… 0.5%
6、5000萬元以上部分…………………… 0.25%
三、代理各類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準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減半收費。
四、代理各類申訴案件
每件500 ~ 3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上述標準收費。
五、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或擔任法律顧問:可根據需要實行協議或計時收費。
六、有關計時收費的規定
(一)辦理各類案件的計費參考時間。
1、辦理訴訟案件:
(1)查閱案卷材料………………………5小時
(2)查閱案件相關資料(每次)………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4小時
(6)庭前準備工作(每案)………8 ~ 10小時
(7)出庭……………………………4小時起算
(8)代爲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3小時
(9)代爲提出上訴………………………2小時
2、辦理非訴訟業務:
(1)提供法律諮詢…………………1小時起算
(2)辦理其他非訴訟業務…………2小時起算
(二)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爲4小時。
(三)計時收費檔次劃分:
第一檔:100 ~ 200 元/小時
第二檔:200 ~ 400 元/小時
第三檔:400 ~ 600 元/小時
第四檔:600 ~ 800 元/小時
第五檔:800 ~ 1000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