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展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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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展期協議書
借款展期協議書
第一條 本協議爲( ) 字第 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 。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 ‰。在協議履行中,如國家調整利率,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利率執行。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 至 止。
第八條 展期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動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貸款處理。
第十條 原合同爲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方 份,貸款方 份,保證人 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