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簡易17篇)

來源:法律科普站 7.45K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簡易17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相關,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夥人和原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夥企業的名稱:

2、合夥企業經營場地:

第二條合夥人情況

1、合夥企業原合夥人情況

(1)合夥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2)合夥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出資金額:

2、入夥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

(1)入夥人名稱:;身份證號碼

(2)出資方式:;

(3)出資金額:

第三條合夥企業權利義務分配

1、入夥人完成出資後,成爲本合夥企業的正式合夥人;

2、合夥企業債務分擔:

3、入夥人完成出資後,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變更爲;出資比例爲;

4、入夥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夥出資義務;

6、合夥人應當在入夥人履行出資義務後日內辦理完畢合夥企業合夥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負責人:(身份證號碼:)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夥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利潤分配:

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合夥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後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4、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夥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償還;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要承認本合夥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夥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不利合夥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夥時退夥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而退夥,而給合夥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夥人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爲無效。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後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

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附件

第十條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份,由各執一份。

入夥人簽章:原合夥人簽章:

簽章時間:簽章時間:

本協議簽訂地點: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商務會所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卡*OK包房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壹仟萬元人民幣第六條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甲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二)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三)丙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四)丁合夥人姓名:××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五)合夥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付出資。預期無正當理由不繳付出資份額的,按自動放棄本公司的營利分紅。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吸收其他人員入夥,並佔原合夥人出資份額比例。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1、本公司按年收入實行分紅,分紅比例以出資份額所佔總註冊資金鐵百分比進行計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經營期間,如有虧損事由,即出現債務,由合夥人以出資比例承擔。(即承擔:甲:35%,乙:30%,丙:30%,丁:5%)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

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法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吳*榮爲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1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九條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並承擔合夥期間的債務,退夥人有權將自己的合夥份額轉讓其他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也有權利在退夥人員退出後追加出資份額。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款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10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事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願透過協調、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爲了能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促使公司經濟效益更突出,儘早爲所有股東收回投資本金,公司決定每月拿出總利潤10%作爲行政管理獎勵。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登記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企業”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萬元。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資產)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資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資產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保證:

甲方保證在對上述資產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財產,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保證資產未被查封,並保證資產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資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約定: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爲: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餐飲,範圍包括菸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年_ 月_ 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_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5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夥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十)違約責任。

以上就是顧問團爲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擬定上需要幫助可購買模板或請律師代寫。
您也可以直接聯繫客服爲您解決問題(添加微信/打電話)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6

同立退夥契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住__________市,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公司名稱)(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雖然系登記在戊方名下的個人獨資企業,實際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夥經營管理的企業,有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五方簽訂的______協議書爲證,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書也認定了上述五方建立了合夥關係,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五人對____________均享有權利。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戊方不實際出資,所有出資由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至今甲、乙、丙、丁四方已在____________實際投資達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丙方______元、丁方______元)。由於戊方將五方共同合夥的企業登記在自己名下引起矛盾,戊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甲乙丙丁四方,導致五方合夥關係無法繼續維持下去,戊方提出退出合夥關係。茲爲就因合夥人______(戊方)意欲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契約條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五方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

第二條 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爲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 由戊方承擔,之後由甲乙丙丁繼續經營管理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與戊方再無關係。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___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第四條 本協議簽字時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

第五條 本協議生效後戊方應該立即負責開通____________的網絡,並負責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名下,以便甲乙丙丁四方繼續正常營業。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戊方負責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爲__________名下,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合夥經營。

第七條 甲乙丙丁四方應支付戊方的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整在簽字時交由中間人________保管,待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爲__________名下後,根據甲乙丙丁四方書面授權,中間人方可將該款交付戊方。如果中間人提前未經甲乙丙丁四方書面授權而將該款付給戊方,則由中間人承擔向甲乙丙丁四方立即返還該款的責任。如果因爲中間人提前將該款付給戊方導致戊方不辦理證照過戶手續給甲乙丙丁四方造成損失的,中間人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本條經中間人在本協議書上簽字後即對中間人和各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條款

1.如果甲乙丙丁四方未按時將戊方退夥補償款交予中間人保管,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如果退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戊方未付清從而導致甲乙丙丁四方被迫支付該類款項的,由戊方向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影響____________正常經營引起的所有損失由戊方承擔,每逾期一天戊方應該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4.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立即開通____________的網絡,則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爲每天________元,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______天開始計算;

5.如果戊方未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___名下從而影響正常經營的,戊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爲每天 元,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_____天開始計算;

6.如果戊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審覈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爲__________名下,戊方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標準爲由於不及時過戶導致____________遭受的全部損失,或者按照每天______元標準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 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約各方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簽字(加手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8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爲_____幣_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9

甲方: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電話:

乙方: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電話: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美容美髮店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______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出資額爲______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透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分會在_____進行仲裁;

□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______市公證處留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0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別: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第一條 合夥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本着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合夥宗旨訂立以下協議: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風險告知:合夥出資形式多樣,可以以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其他財產權利及勞務出資,各種出資形式所產生的財產權利並不相同,合夥協議應當就不同的出資有不同的約定。需要辦理登記的財產,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

風險告知:根據法律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風險告知: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合夥企業所在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1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

爲經營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純利潤的_____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規定: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此項在沒有規定存續期的合夥關係中,作爲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2

甲方姓名:

身份證:

乙方姓名:

身份證:

丙方姓名:

身份證:

丁方姓名:

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爲經營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____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____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____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甲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締約人簽名:

締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3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4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三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直到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本店投資現金人民幣幣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佔投資總額的_____%,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甲方與乙方與丙方的投資比例爲_____。

2、店內所有財產爲三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 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爲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甲乙丙三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員工工資、管理費等)是爲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清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儲存,以維護股份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後分紅,賬務上誰出錯誰賠償。

第四條 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合作期間租房房租由三方共同均攤。注:如打店子資金按各自出資比例計算回收。

2、甲乙丙三方都有權參與店內管理和合作事業的項目決策。

第五條 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4、其它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

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協議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三方協商,作爲協議附加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注:附三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於 共同簽署: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終止委託乙方代表甲方持有__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稱企業)%的財產份額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爲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持有企業 %的財產份額。而甲乙雙方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代持協議》約定甲方將其上述的持有財產份額委託給乙方代爲持有,代持財產份額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並記載於企業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檔案中。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的財產份額委託乙方代爲持有, 乙方亦不再爲甲方持有企業任何財產份額。

二、雙方同意,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 30 個工作日內, 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爲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業 %的財產份額已經過戶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爲準, 下同)。

上述先決條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四、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五、甲方承諾與保證

1、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承認並遵守企業修改後的合夥協議。

3、甲方保證, 在爲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 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六、乙方承諾與保證

1、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 在爲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保證該等財產份額未設定任何第三方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或其他第三者權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由於協議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協議雙方的過失,則根據各方的違約程度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當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署後成立並自本協議第三條所述之條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簽定時間: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6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 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 :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0%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 .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

.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 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____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企業合同協議書樣本17

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___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 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___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___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合夥會計____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