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管理責任保證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2W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管理責任保證書
根據學校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爲明確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我校後勤管理工作安全、穩定、和諧、有序地進行,特向學校總務處遞交《消防器材安全檢查責任保證書》
安全工作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安全管理職責。
2、定期和不定期地對所負責的校舍消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予以報告。
安全工作管理目標:
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做好校舍消防設施的安全檢查,及時回報,杜絕一切消防安全隱患。
安全工作管理措施:
1、檢查滅火器壓力錶示數,要做好記載,及時向總務處報告。
2、檢查消火栓管道、消防噴槍、警報擊碎玻璃存在情況、外玻璃好壞情況。
3、檢查吸頂燈好壞。
4、檢查路燈開關。
5、檢查樓梯上下踏步鑲邊銅條好壞。
6、每週一上午集中檢查負責區域的消防設施,於週一及時交送總務處(學校開例會之日於當晚會場上交,不開會之日於當日下午送交)。總務處於週一上午不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抽查,若發現各層次消防安全員所填內容與實際不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平時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本責任保證書經責任人簽字後生效,總務處、責任人各執一份。
附:責任人的職責區域樓層(東、西)側總務處
責任人負責人(簽字):
(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