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扣分交罰款的時間是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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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托車扣分交罰款的時間是否有限制?

摩托車扣分交罰款的時間是否有限制

摩托車扣分交罰款的時間是有限制的,違法行爲人必須在十五日以內繳納,否者就會有交通罰款滯納金。摩托車違章的情形分爲以下兩種:

1、現場處罰的違法行爲。對於交警現場開具罰單且讓駕駛人簽收的,該處分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超過期限就會自動產生滯納金,滯納金按3%比例收取,上限不超過罰款。如果處分12分且未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的,會被吊銷駕駛證

2、電子警察記錄違章行爲。由於電子警察記錄是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車輛違法行爲,該行爲屬於人駕駛人簽收,所以爲無固定期限處理,只需要在車輛年檢前處理就好。

二、摩托車違章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報警處理嗎?

摩托車違章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報警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第十四條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後報警:

(一)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誌或者無保險標誌的;

(二)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第十五條載運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報警,危險物品車輛駕駛人、押運人應當按照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操作規程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摩托車本身就屬於機動車,如果有違法行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可以依法進行扣分並處以罰款的,針對電子眼拍到的違法行爲,雖然交罰款的時間沒有限制,但違法行爲遲遲早早都必須得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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