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人了保險出錢還是先墊付?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交通事故撞人了保險出錢還是先墊付?

(一)事故車輛已經辦理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情形

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交通事故處理的重要任務之一是搶救受傷人員。要採取各種措施充分保證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能夠得到及時的搶救治療,從而有效地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人數,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爲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將醫療機構對受傷人員的救助義務規定爲一項法定義務,極大保證傷員的生命安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條的規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費用的支付分爲以下三種情況:

1、對於事故車輛身份明確,而且參加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明確由該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預先支付搶救的費用。由於受保險性質的限制,保險公司支付的費用不超過被保險人投保的責任限額。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2、事故車輛尚未投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投保的責任險過期而未續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3、肇事車輛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費用。

(二)其他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情形

1、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2、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墊付的通知書;

3、受害人必須搶救,且搶救費用已經發生,搶救醫院提供了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項目;

4、不屬於應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的搶救費用。

自收到交警部門出具的書面墊付通知、傷者病歷/診斷證明、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之日起,及時向搶救受害人的醫院出具《承諾墊付搶救費用擔保函》,或將墊付款項劃轉至搶救醫院在銀行開立的專門帳戶,不進行現金墊付。

所以,撞人了保險出錢還是先墊付這一問題需要視情況而定。對於肇事車輛已經參加第三方強制保險的,可以由保險公司支付不超過保額的金額,而對於其他情形大家可以參照我們給出的內容來進行判定。同時,小編要說的是,無論誰先墊付賠償費用,都要將傷者生命安全排在第一位,進行優先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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