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哪些醫療費用得不到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1、在治療交通事故傷殘中,附帶治療與本交通事故無關的其他疾病。

車禍後哪些醫療費用得不到賠償

2、無醫師轉院證明的其他醫院的治療費用,有特殊原因除外。

3、無處方的外配藥。

4、無姓名的處方和醫療費單據。

5、無日期或與交通事故日期不符的醫療費單據。

6、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差距的高標準治療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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