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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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配

不得不說,在離婚案件中離婚夫妻對財產的分割是比較看重的,畢竟這是與自身利益相關的事情。在進行離婚財產分割之前,需要先區分哪些屬於婚前財產,哪些屬於婚後財產。那麼大家知道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配嗎?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

一、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配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如果婚姻雙方對婚前的財產沒有約定,根據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爲共同財產。但有些情況下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會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在理解婚前財產時需注意什麼?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需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還是婚前個人財產。例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爲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於夫妻的婚前財產,一般是認定爲夫妻個人財產,因此,在離婚的時候就不會對這部分財產作出分割。但如果是被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在離婚分割的時候,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按照法定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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