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後夫妻婚前財產協議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一、復婚後夫妻婚前財產協議還具有法律效力嗎?
復婚後夫妻婚前財產協議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並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於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於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二、復婚的流程
1、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填寫聲明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覈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5、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6、不用進行醫學檢查。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在夫妻沒有復婚之前,雙方第一次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因爲復婚就失效,而且正常情況下,夫妻的婚前或婚內財產協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財產協議無效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在於協議的內容違反了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