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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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的分割方式是什麼?

1.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關係。獨資企業的基本財產關係是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擁有獨資企業的投資和一切財產。投資人不論是以個人所有的財產出資,還是以家庭共有的財產出資,獨資企業的出資和盈利都歸投資人所有,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本企業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但是,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同財產作爲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同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以個人財產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離婚時如何分割?分割時,投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或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或婚後個人財產出資設立個人獨業的,在這些情況下該企業的投資部分屬於投資人的個人財產。但婚姻關續期間因生產經營所得收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只應對經營所得收益進行分割,而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割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但是如果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時,則在處理的時候會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的相關規定解散企業,並進行清算。清算後的獨資企業財產由夫妻雙方對清算所得進行分割。但是,如果進行了清算解散之後,作爲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仍然要對獨資企業在經營的時候所產生的一切債務承擔連帶性的清償責任。而且在時間規定上面,自企業解散後五年內,債權人仍然有權要求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就個人的全部財產對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企業也是屬於個人財產的一部分,如果企業是在婚後所進行建立的話,那麼個人企業就是屬於夫妻雙方之間的,那麼雙方在進行離婚時要明確好對企業的股份或者是企業的管理做出明確的規定,以此來進行確定。雙方之間所進行的風格是屬於合法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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