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一個月父母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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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一個月父母可以離婚嗎

一、新生兒一個月父母可以離婚

只能女方提出離婚。

哺乳期離婚的問題取決於夫妻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還取決於是妻子提起離婚訴訟,還是丈夫提起離婚訴訟。

(一)丈夫提起離婚訴訟

妻子處於哺乳期的,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間,男方提離婚並非絕對不允許,如果女方有重大錯誤,或因婚後與人通姦懷孕,或者分娩期間與人亂搞兩性關係等,人民法院查明屬實,可以受理該離婚案。

(二)妻子提起離婚訴訟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那麼判決其離婚對女性和嬰兒可能反而會更好,更有利於保障雙方的權益。

(三)夫妻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問題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法律沒有對哺乳期期間的協議離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雙方願意且達成協議,那麼夫妻可以在哺乳期辦理協議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怎麼離婚打官司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

2、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準時到庭應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仍堅持要求離婚而對方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是現役軍人,如果不同意離婚,那麼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可以選擇協議或者是訴訟的方式,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話,那麼在任何時候雙方都可以辦理離婚協議的手續,但是如果是男方想要離婚的話,在哺乳期男方是不能夠提出訴訟離婚的,只能夠由女方來提出訴訟離婚。除非女方存在重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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