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起訴狀怎麼寫?
一、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起訴狀怎麼寫?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起訴書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起訴狀,名稱可以是: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狀、離婚訴狀、民事起訴書、民事起訴狀、民事訴狀。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離婚起訴書格式:
離 婚 起 訴 狀(名稱)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1、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至兒子/女兒年滿18週歲止);
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判歸原告所有);
4、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
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並無限定,但不宜過於繁瑣。
二、離婚過錯方需要進行賠償的條件是什麼?
離婚要求損害賠償,除了夫妻一方有上述過錯行爲,還要符合法律上的構成要件,即侵權行爲、損害事實、主觀過錯、因果關係;另外,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必須是離婚時才能要求,如果不離婚僅僅依據一方婚外情或者暴力單純去請求賠償,法院是不支援的。需要滿足的構成要件有:
(一)有侵權行爲:
即上面所說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情形。有上述行爲就說明夫妻一方違反了婚姻家庭義務,侵犯了配偶的婚姻家庭權利。
(二)有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就是說因爲一方的行爲致使另一方的財產損害或非財產受到損害。例如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會造成精神損害;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會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
(三)有主觀過錯:
即配偶一方故意實施法定違法行爲造成另一方受到損害。
(四)有因果關係:
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法定行爲,必須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進而離婚,造成無過錯一方遭受損害的原因。
(五)有離婚事實:
如果違法行爲未導致離婚,受到損害的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提出追究過錯方的侵權責任的,按婚內侵權處理,不適用婚姻損害賠償。
只有上述五個要件同時具備時才能構成離婚損害賠償的要求。除此之外,還要求婚姻本身是屬於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被撤銷後的婚姻均是不適用離婚損害賠償的。
如果是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想要解除離婚關係的,此時可以透過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的方式來處理,無論是何種離婚的方式,都可以達到解除法律上婚姻關係的目的,只不過選擇訴訟離婚的話,一方當事人就需要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