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有效嗎?

一、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有效嗎?

錄音也可以訂立遺囑,此時是有效的。錄音遺囑指的是以錄音機、錄音筆、錄音帶等方式錄製下來的遺囑人的遺囑,這種遺囑只是記錄遺囑人的聲音,無法記錄遺囑人的影像。這種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記錄的只是遺囑人的口述遺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製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僞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證實性。

二、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手續及材料?

1、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因特殊情況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當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要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2、公證人員詢問遺囑人時,除了見證人、翻譯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在場。遺囑人是年老體弱者、危重病人、聾啞盲人、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證人員在與其談話時,要錄音或錄像。

3、公證遺囑採用打印形式,公證人員對遺囑草稿進行審查後打印,遺囑人覈對後在打印的遺囑上簽名。遺囑人不會簽名或簽名有困難的,可以蓋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請表、筆錄和遺囑上的簽名;遺囑人既不能簽字又無印章的,應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簽名或蓋章。上述情形,公證人員應在筆錄中註明。以按手印代替簽名或蓋章的,公證人員還要提取遺囑人全部的指紋存檔。

三、遺囑公證要什麼程序?

1、立遺囑人提出申請:立遺囑人必須親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申請遺囑公證要填寫公證申請表。

2、公證處受理:公證人員需要審查立遺囑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對所要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

3、遺囑的審查: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公證員辦理遺囑公證應當遵守迴避程序。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至少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應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4、批准出證:公證人員經審查,認爲可以出具公證書的,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後,連同卷宗報批;任何人不得審批自己承辦的公證事項。

5、公證書生效: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遺囑公證書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領取公證書:遺囑公證書由立遺囑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如果由公證處發送的,立遺囑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的編號。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當事人可以遺囑的方式來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隔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另外,對於不同的遺囑方式其法律效力也是不同的,具體的法律效力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相關程序來進行審查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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