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常見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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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常見問題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一、《民法典》常見問題有哪些?典型諮詢問答

1.我今年3月份提出離婚,房子是丈夫婚前買的,但由於種種原因,產權證在婚後才辦理完畢,依照司法解釋,我應該能分半套房產,訴狀中我也是這麼請求的,現在忽然出了新解釋,按照新規那半套房子跟我沒關係了。我聽說法律適用有個“從舊原則”,請問我能不能要求法院按照舊解釋判決?

司法解釋沒有時間追溯限制一說,即時頒佈即時生效,你的案子只要還沒判決生效,就應當受新的司法解釋約束。也就是說,哪怕現在一審法院判你勝訴,男方上訴,二審也能根據新的司法解釋改判。

2.我婚前有套房子,沒有貸款,現在想加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加嗎?

可以,需要夫妻雙方憑藉結婚證、房產的三證,以及同意轉移的約定書,至產權中心按轉移登記辦理相關手續。

3.我婚前有套房子,結婚後房子賣掉再買房子,是否就變成共同財產了?能否仍然是我的個人財產?

婚後再買的房子,除非跟對方約定爲個人財產,否則都會按共同財產辦理產權。

4.我公婆有套房子,說以後給我老公繼承,請問這種情況下繼承的房產,算老公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算是共同財產,這與公婆出資爲兒子兒媳購房是不一樣的。

5.兩年前,我父母的房子拆遷,分到兩套房子,其中一套歸我。當時我已經結婚,請問現在離婚的話,男方能不能要求分房?

拆遷安置房是對原房屋拆遷時該戶在冊人口的安置,是在冊人口的家庭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家析產予以分割。如果當時你先生的戶口並不在冊,則該安置房與其無關。

二、四類問題最熱

1.我婚前有套房子,沒有貸款,現在想加上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加嗎?

可以。需要夫妻雙方憑結婚證、房產的三證,以及同意轉移的約定書,至產權中心按轉移登記辦理相關手續,費用很低。

2.我婚前有套房子,結婚後房子賣掉再買房子,是否就變成共同財產了?能否仍然是我個人財產?

婚後再買的房子,除非和對方約定爲個人財產,否則會按共同財產來辦理產權。

3.我公婆有套房子,說以後會繼承給我老公。想問下,這種情況下繼承的房子,算老公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算是共同財產,這與公婆出資爲子女買房是不一樣的。

4.我和男友馬上要結婚,我們雙方父母約定,他家買房,我家來買車和裝修。這樣做,現在是不是很不合算?

一般結婚都是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及買車,從目前的司法解釋來看,女方肯定是不合算了,因此,最好婚前買房時共同出資,或婚後共同承擔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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