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沒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一、有小孩沒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有小孩沒結婚證算事實婚姻嗎?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承認1994年以前的事實婚姻。1994年之前的事實婚姻爲法律所保護,之後爲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雙方自行分開即可,財產分割及孩子的撫養權爭議可透過訴訟解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頒行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說,如果你們的同居關係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後發生的,那麼肯定是不會認定爲事實婚姻的。

即便不是事實婚姻,但是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也就是說,當事雙方如果現在去補辦結婚手續,那麼他們的婚姻關係可以從一開始同居時就得到法律的承認(當然,開始同居時如果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如不到婚齡等,則不算)。

有一點必須明確,即便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事雙方所養育的孩子爲非婚生子女,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71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的規定,雙方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其子女撫養問題均依照民法典的這一規定辦理。

二、無結婚證如何辦理小孩落戶嗎

非婚生子女入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父或母入戶書面申請;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3)父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三、非婚生子要繳社會撫養費嗎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按照《計劃生育法》的規定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這並不應當影響子女獲得戶口登記的權利。

不過目前根據很多省市的規定,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才能辦理戶口登記,如北京市就要求“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鑑定證明經派出所審批辦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目前出臺了新的措施,簡化了戶口登記的手續,如山東省在2014年出臺的新規定就明確了繳納社會撫養費不再是落戶的先決條件。

四、非婚生子女身份如何確認

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1、父母在社會上公開承認。

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證處做公證證明。

3、戶籍登記,這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去派出所上戶口。在戶籍冊中載明其生身父母。

4、有直接證據證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誰。比如,書信、音像材料等載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當生父或生母拒絕承認親子關係時,可以透過的方法確認其生父母。親子鑑定是運用高科技手段,透過對比遺傳基因來確認血緣關係的一種手段,準確率很高,已爲我國法律所承認,併爲司法實踐所廣泛應用。

五、小孩上戶口需要注意什麼

第一、新生兒在出生60天內(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着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媽媽不去要提供媽媽授權爸爸簽字的委託書)以及出生腳印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現在都是機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爲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第二、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一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第三、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也一起辦了。

公安派出所申辦手續,父母雙方均爲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法律雖然嚴苛,但也同時存在寬容。在沒有辦理結婚證,也就是不屬於事實婚姻的基礎上,這對孩子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傷害,在落戶上便存在着很大問題。非婚生子女落戶罰款,這證實着國家是不鼓勵非婚生行爲的,這也給廣大的父母提個醒,爲了孩子正常上學等其他事項還是要進行結婚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