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老婆提出要離婚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一、我國老婆提出要離婚怎麼辦?

我國老婆提出要離婚怎麼辦?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因爲無法調解的矛盾,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自願結束婚姻關係。老婆提出離婚的話,當事人應該積極應對。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和小孩撫養權有爭議的,可以委託律師爲自己爭取合法權益.。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時,需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的15天內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如異議成立會移送相應的法院,如異議不成立,會做出異議不成立的裁定書,在收到裁定書的10天內可以上訴,整個異議程序要3至4個月時間,女方第二次起訴還可以管轄異議。在異議申請後需要和女方進行協商,穩定女方情緒,維持婚姻。在老婆要離婚而老公不想要離婚的情況下,做丈夫的就應該要能夠好好的去求老婆的原諒,儘量改正以往的缺點。

二、訴訟離婚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

一般而言,婚姻的過錯方是指對夫妻感情破裂應負有責任的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及傳統風土人情,我們通常認爲婚姻過錯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誠之義務,對導致夫妻離婚具有直接過錯的一方。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需要訴訟離婚或者是協議離婚的情況的時候,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離婚的財產利益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