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訴訟離婚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提起訴訟離婚流程
律師解析: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a、請求離婚
b、小孩的撫養問題;
c、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
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
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傳票或者法院郵寄開庭傳票。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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