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訴離婚如何撤訴?
離婚在現如今的社會中已經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了,同時,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我國主要有兩種離婚的方式,一是起訴離婚,二是協商離婚。那麼,如果起訴離婚如何撤訴呢?起訴離婚後撤訴還需要本人去麼?小編將會在本文中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起訴離婚如何撤訴?
1、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要求撤回起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起訴離婚後可以撤訴麼?
起訴離婚後,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三、起訴離婚後撤訴還需要本人去麼?
1、原告提起的離婚訴訟,需要本人去提起離婚撤訴。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麼可以讓代理人辦理撤訴。
3、不按時出庭會被視爲撤訴、未按期繳納案件受理費也會被視爲撤訴。這些按自動撤訴的行爲不需要本人再去辦理。
四、離婚撤訴的法律後果
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但是這僅僅是一般的案件。如果是離婚訴訟,在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出現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但是被告可以起訴離婚,沒有時間限制。
以上,就是關於起訴離婚如何撤訴的全部解答。起訴離婚後是可以進行撤訴的,在辦理撤訴時,可以委託代理人進行。同時,如果當事人起訴後又進行撤訴,六個月之內法院是不會對其訴訟請求進行受理的。所以,小編在此提醒大家,應該仔細思考後再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