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7K

一、一般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般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纔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二、協議離婚要帶戶口本嗎?

協議離婚需要帶戶口本。在進行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若沒有戶口本是辦理不了的。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

如果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沒有帶戶口本,這時候可以透過兩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申請補辦戶口本;二是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

離婚還分爲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如果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麼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只需要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所以說,沒有戶口本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透過申請補辦戶口本或者是開具戶籍證明,亦或者是訴訟離婚,都是可以離婚的。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婚姻登記協議離婚需要帶戶口本。並且還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如果沒有攜帶戶口本的話,可以到現場進行補辦戶口本或者到相關部門辦理戶籍證明。同時,如果要進行訴訟離婚的話,則不需要帶戶口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