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流過產離婚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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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流過產離婚需要賠償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我們可知,依據民法典的平等原則,男女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共同財產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產期間,一般情況下男方是不能夠提出離婚的。而想要在離婚中獲得法定的損害賠償。必須是由以上四項所引起的離婚。如果流產是自然流產的話,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