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補辦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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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是證明夫妻婚姻關係解除的法律檔案,生活中,常常會出現證件遺失的現象,如果離婚證丟了怎麼辦呢?離婚證可以補辦嗎?離婚證在哪裏補辦?補辦離婚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下面,本站爲你介紹離婚證補辦的主要事項。
一、辦理機關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二、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六9:0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離婚登記;
2.該離婚登記在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該關係;
4.離婚證遺失、損毀或不一致。
四、所需材料
1.戶口簿;2.身份證;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證件;3.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4.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五、辦理程序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2、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查證離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補發
1、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2、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辦理時限即時辦理(符合補發條件的,當場補發離婚證)
收費標準婚姻登記證工本費9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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