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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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賠償?

近年來我國離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佔的比例是比較高的,根據司法實踐我們可以知道,在夫妻雙方不能就孩子的撫養權等協商達成一致之時,可以按照要求書寫訴狀之後,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若需要得到賠償的,也需要表明清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賠償?

一、怎樣起訴離婚

1、到你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離婚起訴書。訴訟的時候要提交證據。這兩點都見下面具體的規定。

2、訴訟離婚一定是先調解再判決,所以不能缺席審判。不過法院會發傳票給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詳細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果沒有聯繫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會受理你的案件。超過兩年,沒有任何音訊的(包括親戚朋友都沒有他的音訊),可以向法院申請他下落不明,再申請缺席判決。

3、法院的收費是50-300不等,財產分割涉及20萬以上,還要加收。具體見下面規定。訴訟費用也是先調解再判決。一般是雙方分攤或者由拿到財產特別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過錯方負責。

4、一審一般是6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15個月。對方上訴的話,一般三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另外,如果有財產分割、小孩等問題的話,最好找律師。找律師的費用比較難確定,一般也

二、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賠償

離婚賠償的法律條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爲的。

(二)因爲上述行爲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爲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爲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爲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爲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是根據爭議財產的多少來定。這個可以自己跟律師協商。 貼一點具體的規定給你作參考。

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之時,一般會根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進行判斷。對於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頻繁實施家暴,或有重婚等現象的,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的,這也就回答了“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賠償“這個問題,主張得到賠償的,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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