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中的孩子如何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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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婚姻中的孩子如何落戶?

事實婚姻中的孩子如何落戶?

首先,婚姻法已取銷事實婚姻一詞。你的婚姻爲非法同居。孩子爲非法同居屬生,怎樣給孩子辦戶口首先要看你有何證明和當地的政策上戶政策不統一,最好去當地派出所或計生辦諮詢一下政策。如果您在上戶口時,戶籍派出所要求你們做親子鑑定,那麼您的孩子上戶手續國家一定有不符合國家公安部對上戶口的要求,以下幾種情況下是需要做親子鑑定的

1、現在國家對戶籍管理進行了規範,要求新生兒出生後在一定的時間內(一般是2-3個月左右,各個地區稍有差別)必須憑藉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如果超出時限,有的地區要求重新做親子鑑定來確認,因爲出生證明上並沒有父母孩子的照片,應該是防止入戶的嬰兒不是出生證明上的那個孩子。

2、如果出生證明上的父母資訊跟父母身份資訊有不一致,比如名字錯了一個字,性別、身份證號等當時登記錯了,這個時候上戶口也需要做親子鑑定

3、如果是未婚生育,出生證明上只有母親的名字,孩子想把戶口上在父親身上,也需要做親子鑑定

4、非婚子女上戶口也需要做親子鑑定。

5、其他特殊情況也是需要做親子鑑定的。

如果您有不符合規定的,當地戶籍室會要求做親子鑑定來確認。孩子上戶口所需要的證件是出生證、結婚證。這些證件必須有效且合法的。

我國現在的戶口登記制度是非常嚴格的,由於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如果雙方沒有進行結婚而進行生育子女的話,那麼就是非婚生育非婚生育的子女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才能夠清醒上戶口。但是每個地方的相關政策都不一樣,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相關判斷,可以諮詢當地的相關生育部門來確定如何進行上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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