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規定本人想撤回遺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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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規定本人想撤回遺囑怎麼辦

一、繼承法規定本人想撤回遺囑怎麼辦?

1、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2、以立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立遺囑人隨時可以撤銷或者變更公證的遺囑,這是立遺囑的權利。中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爲準;沒有公正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爲準。”

二、如何撤銷公證遺囑?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並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消變更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清楚。

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時可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處應及時受理辦結。

三、什麼情況下遺囑無效?

1、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爲能力。

《繼承法》第22條規定,“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最高法《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1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爲能力。無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爲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爲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因此,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如果是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就是無效的。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在受脅迫、受欺騙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僞造的遺囑;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篡改也有可能導致部分無效,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3、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衝突造成遺囑無效。

遺贈撫養協議因是雙務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再次是繼承。對同一財產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遺贈撫養協議爲準。如果,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相沖突,衝突部分的遺囑內容無效。

4、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於或等於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後無剩餘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實際上,也不是說辦理過公證的遺囑在任何情況下就都不能撤回了,只不過撤回公證遺囑這件事情還是需要到公證機構去和工作人員進行溝通的,而且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其他情況下想要撤回遺囑的話是很簡單的,本人口頭表示原來的遺囑作廢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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