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對方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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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對方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嗎

一、再婚後對方的孩子有撫養的義務

雖然再婚子女跟再婚父母無血緣關係,但是,未成年的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將形成撫養教育關係,並且,法律賦予其與生父母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即在繼父或繼母與未成年繼子女撫養關係存續期間,繼父或繼母對繼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因此,簡單地說,再婚後一方對另一方的孩子具有撫養義務。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具體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並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還應該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我國對於孩子的保護及關注是很重視的,一個家庭中就算父母離婚了也是需要撫養孩子長大的,這是我們應該履行的義務。在我國關於孩子的撫養權等問題也是做出了詳細的說明,如有疑問歡迎大家前來諮詢網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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