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法院對於主張解除事實婚姻關係的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審理事實婚姻關係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婚姻家庭 事實 法院 家事糾紛 婚姻關係